2018年度,广州市审计局对我局主要领导同志经济责任和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分项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多安排生态公益林补偿金
一是全面核查清楚历年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和发放补偿情况,林政和营林部门已建立林地信息共享、互通机制,保证数据准确。二是已全部将多安排的补偿资金回收并退回财政部门。
二、未监督各区林业部门增补生态公益林399.90公顷
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完成增补生态公益林399.90公顷。
三、对非法占用599平方米林地的行为未依法查处
一是对承租林地终止合约,提前回收。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对林地上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三是局党组对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落实“两违”工作不力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四、未严格履行审查职责,生态公益林界定书面积与核定面积不一致
已完成界定书的重新签订工作,界定书面积与核定面积不一致。
五、未按规定审核审批4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
4宗建设项目所占用生态公益林地已补齐提交“占补平衡”承诺,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落实建设项目使用生态公益林林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8〕563号)。
六、对区林业主管部门执法监督不到位
一是非法开挖林地案件查处完毕,林地已全部复绿。非法占有林地已立案处理,已缴纳罚款并对林地进行复绿。二是各区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强化监管和监督。
七、部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图纸标识虚大工程量
一是全面复查。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复查,对缺漏植物进行补种,并据实结算。二是问责处理。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按程序问责。三是处理参建单位。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界定责任,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限制参与后续工程建设。四是完善内控制度,增强责任意识,编制《工程管理手册》。
八、部分出租土地、商铺等国有资产,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且未公开招租
一是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二是9项出租土地、商铺出租合同已终止,收回资产;1项资产办理调拨;其他项目因受合同法保护,只能维持合同到期结束。三是对涉及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九、将物业无偿提供给下属企业出租,部分租金未收回
已收回物业,对下属企业进行清算,清算租金全部上缴财政。
十、变更苗木采购合同部分内容未经审批
重新修订并颁布《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穗林业和园林通〔2019〕153号)。
十一、个别的合同签订前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
所有合同签订前严格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审批程序。
十二、未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印发实施《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办公会议规则》。
十三、部分预算管理事项不规范
印发了《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严格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