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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整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9 01:49:00 来源: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2018年7月31日至10月30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局主要负责同志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我局于2018年12月26日收到广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穗审管报〔2018〕68号)。审计报告肯定了我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和园林工作方针、政策,推动部门事业科学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一)未按规定审核审批4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

  整改方式:4宗建设项目所占用生态公益林地已补齐提交“占补平衡”承诺,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落实建设项目使用生态公益林林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8〕563号)。

  (二)未监督各区林业部门增补生态公益林399.90公顷

  整改方式:监督各相关区完成新增生态公益林面积界定工作。完成落实增补生态公益林399.90公顷方案,已报市相关部门审批(穗林业和园林报〔2019〕45号)。

  (三)对区林业主管部门执法监督不到位

  整改方式:组织开展侵占林地资源违法违规建设整治工作专项行动(穗林业园林通〔2018〕628号)。非法占有林地已立案处理,已缴纳罚款并对林地进行复绿。

  (四)苗木采购合同部分内容未经审批

  整改方式:已按核定金额与采购供应方签定补充协议,按实结算。重新修订并颁布《内部控制制度》(穗林业和园林通〔2019〕153号),规范采购行为。

  (五)个别的合同签订前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

  整改方式: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局合同签订程序,要求所有合同签订前严格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审批程序。

  (六)未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整改方式:印发实施《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办公会议规则》(穗林业和园林通〔2019〕53号)。

  二、部分整改的问题

  个别房屋建筑物无偿提供下属企业出租

  已整改情况:已收回部分租金并上缴市财政。

  未全部完成整改原因:该企业正在清算工作阶段。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该企业开展清算工作,清算完成后将结余的租金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特此公告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9年4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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