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15年2月3日上午10时20分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环市东路348号)十一楼会议室对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一案举行听证会。
特此公告。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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