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曾仲瑜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18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环市东路348号)十九楼会议室对“08.13”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举行听证会。
特此公告。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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