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广东省种子条例》等法规,以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林木种苗和造林绿化工程苗木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今年9月至11月我局委托广州碳汇林业有限公司,联合各区林木种苗监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度造林绿化工程施工总面积6451.84亩;各项工程种植苗木合计36种446455株,本次抽检苗木合计36种6067株,占种植苗木总量的1.36%,其中合格苗木有5897株,占抽样总数的97.20%。
根据全市各区苗圃数量,对广州市花都区、从化区、白云区、增城区、天河区、番禺区6个区的苗圃场各抽取1-2家进行检验,累计共抽查10家单位,栽植苗木共计约947.36万株,共抽检10种4000株。
二、造林绿化工程苗木质量及苗圃基地检验结果
(一)苗批(木)情况
全市共抽查5个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的41个苗批共6067株苗,其中:增城区碳汇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平均苗木合格率为100%;2016年白云区低效桉树林改造工程、黄埔区天鹿湖森林公园(黄鳝田地段及周边)林相改造工程、2018年花都区松材线虫病防治林分改造工程3个项目平均苗木合格率分别为95.50%、98.50%、96.79%,均符合项目验收标准;白云区2019年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村绿化美化工程平均苗木合格率为85.11%,不符合项目验收标准。
全市共抽查10家苗圃基地的14个苗批共4000株苗,其中:I级苗有915株,II级苗274株,其余苗尚未达到出圃标准。
(二)苗圃管理情况
抽查的10个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大部分苗圃育苗设施较完善,苗圃地管理到位。花都区广州正园农艺园有限公司苗圃内存在红火蚁、薇甘菊防治不到位的情况。
(三)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
抽查的5个造林绿化工程项目中,白云区2019年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村绿化美化工程未按规定使用有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苗木,其余项目所用苗木均来自已办证生产单位。
抽查的10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均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证率100%。
(四)标签制度执行情况
抽查的5个造林绿化工程项目中,白云区2019年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村绿化美化工程未按规定使用苗木标签,其余项目均按规定使用标签。
抽查的10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有5家按规定规范使用标签,广州蓝海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名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美都园林绿化花艺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正园农艺园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标签,广州克乐诗园艺有限公司不涉及此类情况。
(五)生产经营档案情况
抽查的10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中,广东国森林业有限公司、广州克乐诗园艺有限公司2家资料归档齐全、规范;广州正园农艺园有限公司无生产、经营资料记录;其余单位资料归档存在不齐全或不完善的情况。
(六)质量自检和检疫情况
抽查的10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中,广东国森林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绿化有限公司、广州克乐诗园艺有限公司、广州林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开展质量自检;其余6家无开展质量自检的记录。
三、“双随机”检查情况
截止2020年末,我市市级层面尚未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故本年度我市“双随机”检查工作,由各涉林区根据其辖区内许可证核发情况开展检查。
四、存在问题
(一)苗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档案管理不完善。 部分被抽查单位存在种苗生产档案记录不够详实,播种、移苗、施肥等关键育苗措施的具体日期及苗木培育相关技术内容缺乏可追溯的详细记录。二是田间管理不到位。部分育苗单位育忽略苗木分级管理,薇甘菊、红火蚁等有害生物防控不及时、不彻底; 在圃苗批I级、II级苗比例较低;苗木标签未按照最新标准使用,自查记录表填写不规范。
(二)造林绿化单位对项目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仍存在使用无许可证单位提供的种苗以及上山苗木出现缺失产地检验合格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报检单、种苗标签等项目资料的情况;部分项目使用种苗质量不达标,苗木高度、胸径、冠幅等指标不合格的情况;部分项目施工范围区域出现内薇甘菊等杂草生长较茂盛等现象。
(三)种苗管理部门对种苗质量管理的工作不扎实。一是部分 地区种苗管理职能缺失、人员缺乏,种苗质量管理措施不到位, 种苗质量未达预期。二是学习、宣传、培训和服务指导不够,不能有效地起到指导和监督的作用,种苗质量管理水平不高和档案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五、整改要求
(一)各地要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尤其是针对造林绿化项目苗批抽检不合格的情况,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所在区,市局将重点对其分别进行信用记录、种苗项目和年度考核等方面的监督和调控。对此次检查存在问题的相关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整改情况于2021年1月15日前书面报送我局。
(二)进一步加强苗圃和苗木生产质量管理。各涉林区要加强辖区内苗圃管理,推进苗圃精细化管理,提升苗圃生产水平,切实提高苗木质量和合格苗出圃率。
(三)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用苗质量和档案管理。造林绿化作业设计要明确良种使用和种苗质量要求,并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确保造林绿化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要严把造林苗木质量关,严格按照造林作业设计要求使用苗木,严禁无证、无签和质量不合格的苗木用于施工。要指导和督促造林单位或个人建立造林使用种苗档案,强化合同意识,购苗时所要质量合格证、检疫证、种苗标签等材料,实现林木种苗质量可追溯管理。
(四)扎实推进林木种苗管理工作。各涉林区要充分认识种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门人员,加强对林木种苗管理人员行政执法和技术指导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要认真督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规范建立和保存生产经营档案,指导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正确填写和使用标签,提高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整体水平。
专此
附件:1.2020年广州市苗木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造林绿化工程项目)
2.2020年广州市苗木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