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野生动物放生, 防范外来物种侵害,维护生物生态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公众意见、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反映或提交,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作进一步联系。
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登录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http://lyylj.gz.gov.cn/hdjlpt)“征集调查”栏目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在该网页提交意见建议,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gzlyylfgc@gz.gov.cn)反馈意见建议;
(二)通过广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sfj.gz.gov.cn/ztlm/xzlf/gzyjzj/)查看,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gzlyylfgc@gz.gov.cn)反馈意见建议;
(三)书面意见邮寄至: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1101室(邮政编码:510060)。
特此公告。
2.关于《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