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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养殖“和尚鹦鹉”“小太阳鹦鹉”等野生动物?

发布时间:2021-09-02 17:49:03 来源: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和尚鹦鹉”和“小太阳鹦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管理,人工繁育这类野生动物,需办理相应人工繁育许可证。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主要有:一是有适宜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二是具备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三是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四是开展人工</span>

  “和尚鹦鹉”和“小太阳鹦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管理,人工繁育这类野生动物,需办理相应人工繁育许可证。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主要有:一是有适宜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二是具备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三是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四是开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个人家庭场所养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一般难以达到所需养殖条件要求,目前尚未办理过相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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