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共广州市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纪字〔2013〕3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决定建立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小额建设工程相关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
一、建库名称
按照我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特点,建立如下13个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1. 广州市园林绿化施工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2. 广州市造林工程施工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3. 广州市绿化苗木采购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4. 广州市花卉采购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5. 广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小额项目企业库
6. 广州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7. 广州市造林工程规划设计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8. 广州市风景园林工程监理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9. 广州市造林工程监理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10.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工程代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11.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工程招标代理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12.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13.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工程咨询服务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上述企业库的要求详见《林业和园林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内容表》(附件1)。
二、建库单位信息
建库单位: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唐生,方生
联系电话:020-83865970,020-83865773
三、适用范围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等项目。施工、货物采购单项合同投资估算1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小额建设工程,统一在小额工程企业库中随机抽取(摇珠)或询价方式选取。
四、入库要求
企业作为入库申请人,应当符合如下要求并提供相应资料:
1. 申请人入库意愿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申请人信誉良好,近两年未受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安全和建设工程违规违约方面的处罚,没有被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记录。
3.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4. 申请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定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5. 申请人具有承担相应项目的技术人员力量。
6. 申请人近两年承担过相应工程业绩,但一年内新申请资质的企业不要求提供工程业绩,时间从2012年8月26日开始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截止。
入库申请提交的资料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及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2);核查人员要求详见《入库企业人员核查要求一览表》(附件3);核查业绩要求详见《入库企业业绩核查要求一览表》(附件4);申请人申请书格式详见《申请人申明》(附件5)。
五、建库流程
建库包括发布公告、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确定名单等5个过程。具体时间及要求如下:
1. 发布公告
2013年8月26日~30日,共5天。
建库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zb.gd.cn)和我局网站(网址:http://www.gzlyyl.gov.cn)公布。
各申请人应按公告要求,在公告的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下载相关表格,准备好相关入库申报材料。除身份证、企业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备案证原件外,所有需提供的资料请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后送审。《入库申请企业现场核查情况登记表》(附件6)不需装订,请单独打印并填写好对应页码。
2. 网上填报
2013年8月31日~9月9日,共10天。
网上申请注册的地址为:http://59.41.9.53:8085/qyk,本公告结束后页面开放注册。
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注册地址,如实填报有关数据,数据核实通过后,获取现场资格审查的预约时间。
3. 现场资格审查
2013年9月9日 ~9月13日,共5天。
由我局组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工作小组,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并于当天现场书面告知审查结果(附件6)。对于现场核查后需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由申请单位在两天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查询确认途径。
4. 结果公示
2013年9月16日~20日。共5天。
汇总资格审查结果,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
5. 公布结果
2013年9月25日~30日。正式公布入库企业名单。
六、其他说明
1. 本公告及相关结果的公布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
2. 企业库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核定。
3. 企业库实行动态、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信息化管理,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并公布。
4. 企业库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应用,根据《通知》和相关招标办法执行。
5. 本公告由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