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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公开聘请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12 16:00: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为加强对广州市林业园林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广泛听取市民群众对我市林业园林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林业园林建设管理工作水平,现面向全市公开聘请180名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踊跃报名。

一、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自愿担任义务社会监督员,并遵守监督员义务,履行监督员职责。

(三)关心支持广州市林业园林事业发展和行风建设,热心社会监督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密切联系群众;能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有一定的行业和区域代表性。

(六)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

715日起2015815止。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hjdy@gzlyyl.gov.cn邮箱,同时提供电子版小一寸免冠近期证件照片。

(二)邮递报名:自行下载《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填好表格并附带小一寸免冠近期证件照片,通过邮件寄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服务监督处,邮编:510060

(三)现场报名: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7楼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服务监督处领取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交回(附带一寸免冠近期证件照片一张)。

如未获聘请,报名表格资料将不退回。

四、聘请结果

聘请结果在报名截止时间1个月后在我局网站公布。

 

附件:1.广州市林业园林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2.义务监督员职责、权利和义务。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5713

(联系电话:8387173583825643

 

 

 

 

附件1

 

广州市林业园林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小1吋免冠近期证件照)

工 作

单 位

 

□在职  □退休

政 治

面 貌

 

职 务

 

联 系

电 话

 

身份证

 

 

手 机

号 码

 

电子邮箱

 

QQ号码

 

微信号

 

通 讯

地 址

 

邮 编

 

对做好义务监督员工作有何建议意见

 

 

 

 

 

 

 

 

 

 

 

 

 

                 

附件2

 

 

义务监督员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员的职责

(一)对林业园林建设、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1.是否依法行政;

2.是否规范管理;

3.办事是否认真、高效;

4.服务是否热情、规范等。

(二)收集并及时反映市民群众对林业园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市民群众宣传、解释林业园林工作的有关规定、措施和发展情况,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支持林业园林工作。

二、监督员的权利

1.对林业园林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服务不规范、不依法行政行为可当场提出批评;

3.要求市林业和园林局对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反馈;

4.向市林业和园林局了解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情况;

5.凭市林业和园林局制发的监督员证可免票进入广州市各公园、风景区进行监督工作。

三、监督员的义务

1.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2.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林业和园林系统行业作风的情况;

3.积极参加市林业和园林局召集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4.进行监督工作和反映情况时主动出示监督员证;

5.不持监督员证从事与履行监督职责无关的活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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