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财综〔2013〕109号)文件规定,自 2013年 8月 1日起 ,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根据该文件要求,我局自 2013年 8月 1日起 ,停止征收义务植树绿化费。
特此公告。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4年4月3日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财综〔2013〕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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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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