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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2011年度广州地区义务植树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3 08:43:4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是适龄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根据《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和《广州地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含“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外地驻穗机构)和其他经济实体,均应组织本单位(系统)及下属单位人员履行植树义务。履行植树义务是指适龄公民应以无报酬的方式完成一定劳动量的整地、育苗、种树、管护等绿化任务。本年度广州地区植树任务安排已经开始,为便于各单位组织适龄公民选择参加劳动或以缴纳绿化费方式履行好法定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选择以劳动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安排。

(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11年4月10日止为报名时间;报名之日至2011年4月30日止为劳动时间。

(二)任务量的确定。以单位人数计算,按每人种植3株树木(1-2年小苗,大规格苗木按1株折算)作为该单位的年度任务量。单位人数按2010年度单位从业人员年末总人数(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外来工)全额安排,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总公司)包括下属单位人数。请提供2010年12月份《劳动情况表》(市统计局)I102-1表),以确定单位人数。

(三)植树地点。从化市江埔街下罗村山场。联系电话:87977921(从化市绿委办),联系人:李秀定 

(四)其他事项。参加单位按要求在指定的时间组织人员完成栽植任务,自行负责车辆准备和安全保障工作。植树活动结束后,请参加单位凭从化市绿委办出具的劳动证明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523-524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二、对选择以缴纳绿化费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安排。

(一)缴费标准。根据穗府[1996]125号文规定,缴费标准为10元/人/年。单位人数按2010年度单位从业人员年末总人数(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外来工)全额安排,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总公司)包括下属单位人数。请提供2010年12月份《劳动情况表》(市统计局)I102-1表),以确定单位人数。

(二)缴费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

(三)缴费方式。参照《广州市义务植树绿化费缴纳须知》(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请各单位(系统)认真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缴纳绿化费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义务植树劳动安排

附件2:广州市义务植树绿化费缴纳须知

 

附件1

2011年广州地区义务植树劳动安排

为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深入开展,地区绿委办将于今年“植树月”期间安排从化市江埔街义务植树点供广大市民及机团单位参与义务植树劳动,有关活动详情请致电查询。

市属各区(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均将于“植树月”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欢迎广大市民及机团单位参加。

从化江埔街植树点

植树时间:36日至430

植树地点:从化市江埔街下罗村山场(距从化市街口中心城区5公里左右)

联系电话:87977921

联系人:李秀定    13926172717

市属各区、县级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序号

各区绿委办

电话

1

越秀区绿委办

87651132

2

荔湾区绿委办

81679048

3

海珠区绿委办

84305583

 

4

天河区绿委办

85558483

 

5

白云区绿委办

36681997

6

黄埔区绿委办

82394153

7

萝岗区绿委办

82111817

8

南沙区绿委办

84987942

9

番禺区绿委办

34618106

10

花都区绿委办

86883257

11

增城市绿委办

82710598

12

从化市绿委办

87977921

 

 

 

 

附件2

广州市义务植树绿化费缴纳须知

广州市所有单位在办理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和缴纳绿化费时,请按本“须知”办理:

一、缴费对象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含“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外地驻穗机构)和其他经济实体。

二、缴费时间

截至2011831日。

三、各单位办理登记考核和缴费手续时请携带下列资料:

(一)《广州地区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未领取该卡的,可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523-524窗口领取;

(二)《广州市义务植树档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复印,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2010年度《劳动情况表》(统计局Ⅰ102-1表)复印件;

(四)首次参加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和缴纳绿化费的单位,请带《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登记证复印件。

四、执行标准                                  

按穗府[1996]125号文执行10元/人/年。

五、缴款方式

各单位在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523-524窗口领取“收费缴款通知书”后,到广州市内的任何一间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缴款。缴款可用现金、银联卡(可现场刷卡及拿发票)或支票,如用支票缴款,在收款单位栏填写“广州财政代收款”,用途栏写“义务植树”。缴款后,持《广州地区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及缴费回执返回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盖章确认。

六、其他说明

各单位缴纳本年度绿化费应按2010年度单位从业人员年末总人数(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外来工)计算,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包括下属单位人数。

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和办理缴费手续地址: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地铁珠江新城B出口)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523-524窗口。

联系方式:伍连桂38920516,38920514  黄文英83766096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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