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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对广州新视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0-10-09 07:07:5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经核实,广州新视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龙,企业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童心路西胜街42号大院自编5号楼西3楼308室)在2010年8月10日向本机关提交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中,提供了冯历的虚假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对广州新视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申请事项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特此通报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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