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林长制条例》规定和市领导调整情况,现对市级林长名称和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市级林长名称、人员名单及责任区域如下:
一、市第一林长、市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
市第一林长:郭永航(市委书记)
责任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
市林长:孙志洋(市委副书记、市长)
责任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
二、市副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
陈向新(市委副书记)
责任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
王世彤(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责任区域:花都区
廉 奕(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区域:天河区
孙太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区域:增城区
杜新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区域:海珠区
陈 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埔区委书记)
责任区域:黄埔区
刘 炜(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
责任区域:南沙区
王焕清(副市长)
责任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
谭萍(副市长)
责任区域: 白云区
张锐(副市长)
责任区域: 越秀区
江智涛(副市长)
责任区域:荔湾区
赖志鸿 (副市长)
责任区域:从化区
胡浩(副市长)
责任区域:番禺区
三、市级林长职责
市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推进绿美广州生态建设。
根据《广州市林长巡查制度(试行)》规定,市第一林长、市林长开展林长巡查每年不少于1次,市副林长开展林长巡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