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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广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市级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15:54:29 来源: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广东省林长制条例》规定和市领导调整情况,现对市级林长名称和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市级林长名称、人员名单及责任区域如下:

  一、市第一林长、市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

  第一林长:郭永航(市委书记)

  责任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

  长:孙志洋(市委副书记、市长

  责任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

  二、市副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

  陈向新(市委副书记)

  责任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

  王世彤(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责任区域:花都区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区域:天河区

  孙太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区域:增城区

  杜新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区域:海珠区

    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埔区委书记)

  责任区域:黄埔区

  刘  炜(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   

  责任区域:南沙区

  焕清(副市长)

  责任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

  (副市长)  

  责任区域: 白云区

  (副市长)   

  责任区域: 越秀区

  江智涛(副市长)  

  责任区域:荔湾区

  赖志鸿 (副市长)  

  责任区域:从化区

  浩(副市长)   

  责任区域:番禺区

  三、市级林长职责

  市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推进绿美广州生态建设。

  根据《广州市林长巡查制度(试行)》规定,市第一林长、市林长开展林长巡查每年不少于1次,市副林长开展林长巡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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