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广东省种子条例》等法规,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22〕117号)的部署,2022年8月至12月我局联合各区林木种苗监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对黄埔、花都、白云、从化、增城5个区共11个造林绿化工程和花都、从化、白云、增城、天河、番禺6个区共8个持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查检验。11个造林绿化项目共抽检苗木合计42种23050株,8个持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共抽检24种2440株。
二、检查检测依据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植物检疫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等。
(二)检测依据
1.造林作业设计或合同中对种苗质量的要求。
2.《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油茶苗木质量分级》《育苗技术规程》《容器育苗技术》《油茶栽培技术规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和《林木种苗标签》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广东省《主要阔叶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广东省《造林绿化树种种子质量分级》等地方标准。
三、造林绿化工程苗木质量及苗圃基地检验结果
(一)苗批情况
全市共抽查11个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的42种苗木共23050株苗,其中:2021年黄陂区域桉树改造项目施工(标段A)、2021年黄埔区封山育林和大径材培育项目、九湾潭林场新增6Km防火林带建设项目、增城林场(竹山、蕉窝、赖田)森林碳汇工程、2018年广州市白云区森林碳汇工程、增城区高质量水源林工程(A标)6个项目(标段)平均苗木合格率为100%;2021年黄陂区域桉树改造项目施工(标段B)、2021年新龙镇桉树改造项目、2022年白云区高质量水源林建设、2022年从化区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工程、广州市森林碳汇工程(市属林场)设计施工一体化、增城区高质量水源林工程(B标)、增城区高质量水源林(C标)、黄埔区2021年度森林碳汇造林建设项目8个项目(标段)平均苗木合格率分别为98.43%、93.86%、94.72%、92.70%、95.31%、99.45%、99.58%、91.83%。
全市共抽查8个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24种共2440株苗,其中:I级苗有798株,II级苗194株,苗龄5年以上的790株,景观类苗150株,其余苗尚未达到出圃标准。
(二)造林绿化工程苗木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抽查的11个造林绿化工程项目作业设计文件均对苗木质量有准确要求,均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了苗木,档案资料均齐全;2个项目的作业设计有对苗木遗传品质、播种品质提出要求,9个项目的作业设计未对苗木遗传品质、播种品质提出要求。
(三)苗圃管理情况
抽查的8个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总体上苗圃育苗设施较完善,苗圃地管理到位。
(四)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
11个造林绿化工程项目所使用的苗木均来自已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8个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均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五)标签制度执行情况
11个造林绿化工程项目均按规定使用标签;8个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均按规定使用标签。
(六)生产经营档案情况
8个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中,有7个单位的资料归档齐全,1个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凤凰锦雄苗木经营部)无生产、经营资料记录。
(七)质量自检和检疫情况
8个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均按照要求落实了检疫制度;7个单位开展了质量自检,1个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凤凰锦雄苗木经营部)未开展质量自检。
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
本年度我市“双随机”检查工作,已由各涉林区根据其辖区内许可证核发情况开展检查并依法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五、存在问题
(一)苗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个别被抽查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档案管理不完善,缺少种苗生产经营记录、自检报告。
(二)造林绿化单位项目管理待加强。个别项目施工范围区域出现苗木枯死未及时补植的现象。
(三)种苗管理部门监管工作仍需加强。各区均缺少专职种苗管理人员,不同程度存在监管力量薄弱,种苗质量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对种苗质量管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服务指导不足,档案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苗圃和苗木生产质量管理。各涉林区要加强辖区内苗圃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苗木质量和合格苗出圃率。
(三)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用苗质量和档案管理。一是造林绿化作业设计要明确树种(品种)、苗龄、苗木类型、苗木规格等苗木质量关键要素,对具有良种使用条件的树种明确良种使用要求,并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提高种苗质量合格率,确保造林绿化高质量高水平完成。二是严格按照造林作业设计要求使用苗木,严禁无证、无签和质量不合格的苗木用于施工。三是指导和督促造林单位建立造林使用种苗档案,强化合同意识,购苗时应查验质量合格证、检疫证、种苗标签等材料,实现林木种苗质量可追溯管理。
(四)扎实推进林木种苗管理工作。各涉林区要充分认识种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门人员,加强对林木种苗管理人员行政执法和技术指导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各区要认真监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落实生产经营记录、苗木标签、质量自检等制度,规范建立和保存生产经营档案,指导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正确填写和使用标签,提高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整体水平。
专此
附件:1.2022年广州市苗木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造林绿化工程项目)
2.2022年广州市苗木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林木种
苗生产经营单位)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3年1月12日
(联系人:刘式超,电话:83871126)
附件1 2022年广州市苗木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造林绿化工程项目)
附件2 2022年广州市苗木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