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信息登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6〕358号),我局会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改完善了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登记信息系统,现就信息登记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登记信息系统适用新标准,
二、业绩登记设过渡期三个月,即从
三、考虑到信息系统数据转换和适用标准的问题,新的业绩登记信息系统启用后,原有系统内业绩将停用。所有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项目要求使用企业工程参考业绩信息的,由投标企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四、申请业绩信息登记的企业,应通过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办理”栏上传经电子签章的《关于企业诚信档案中业绩信息登记的诚信声明》(PDF版),未办理电子签章的企业可前往交易中心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入库操作流程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王亮,电话:8375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