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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广州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7〕541号)

发布时间:2017-09-30 08:40:4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园林绿化企业:

为落实《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林业园林字〔20174号),做好新旧评价体系的对接和系统运行平稳过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101日后,应用新的评价系统和新的评价分数。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118.89.34.86/GZCXPT/

二、由于新的评价系统在评价方法、评价主体、评价内容等方面均有较大调整,为便于数据对接, 10月8~2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继续在原系统录入评价数据,录入的数据我局将定期进行迁移。

三、《通知》中“企业获得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文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申请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超过30日未申请的业绩可录入信息系统,但不再参与诚信得分计算。”的规定,针对101日后中标的工程业绩;101日前中标的所有业绩,各企业应在过渡期内录入完成。

四、相应的建设单位评价、质量监督评价、养护管理评价等新的功能模块,将在过渡期后正式上线运行。

特此通知

 

 

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7930

(联系人:段燕珍,电话:8381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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