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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组织2017年“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7]480号)

发布时间:2017-09-07 16:00: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和上级安全生产部门工作要求,局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局属各单位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组织自我检查、自我整改,并建立检查整改台账。

  (二)"国庆"节前,由局领导带领行业处室人员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人员安排详见附件1)。

  督查内容主要有:

  1、查看台账资料,主要检查节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尤其是今年特别防护期安全检查登记情况、海珠"7.22"事故以后工作登记尤其是工地安全员检查登记情况、消防安全工作登记情况等。

  2、查看节日值班安排表,检查"国庆"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安排情况。

  3、现场抽查,着重检查公园(景区)游乐设施、水体、林业园林生产、绿化、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公楼、出租屋、仓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工地现场检查及公园绿化设施和大型游乐设施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2、3、4)。

  二、时间安排

  (一)9月22日前,由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改。

  (二)9月25日至27日,局派出8个督查组,对局属各单位节前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局督查组督查具体时间和路线安排由各组自行决定,并由各组联络员通知督查组成员和被检查单位。督查组用车,由各组联络员处室协调安排。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由受检单位汇报自查整改和节日值班安排情况,并向督查组提供排查整改台账及汇报材料。

  (二)现场检查:围绕检查内容,组织对重点要害部位实地检查。

  (三)交换意见:督查组与受检单位交换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汇总通报

  各督查组的督查情况由各组联络员负责记录整理,请于9月29日前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局森林防火保卫处),以便汇总通报。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人员分组表

  2.林业、园林工地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

  3.林场、公园及绿化设施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

  4.公园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记录表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7年9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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