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
现将《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纪委(纪检部门)和机关各有关处室对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按照局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于5月15日前制定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执行中遇到政策性问题,请径向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反映。
中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部署,落实《广州市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历次全会工作部署,以局属基层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为重点,以监督执纪强化基层治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明纪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见人见事、务求实效,层层加压、三级联动,综合施策、分步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延伸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推进广州花城绿城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
紧盯局系统内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村级换届中的违纪问题。特别是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问题。
(二)"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寻衅滋事、欺压百姓等严重干扰破坏农村基层生产生活秩序、侵蚀基层政权的问题。
(三)基层党委(总支、支部)、纪委(纪检部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特别是领导班子不团结、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对党员监督管理不严格、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选人用人不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特别是办公用房超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务接待和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反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规定、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或摊派等问题。
(五)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扶贫工作、民生惠农、城市更新改造、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居集体资产股权化改革、农村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的"小官大贪"、截留挪用、克扣强占等违纪违法问题。
(六)基层执法监管、行政审批和服务群众方面的"为官不为"问题。特别是对企业和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塞责、对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能办不办等"不作为"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选择性执法、违规增设审批环节和执法条件等"乱作为"问题,不按规定受理或受理后不及时处理反馈、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等"慢作为"问题。
三、治理的对象和重点治理的基层单位名单
治理对象为局属各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其中,流溪河森林公园管理处、动物园、儿童公园、珠江公园、森林公安分局、白云山管理局下属的护林工作站和三台岭管理处列为重点治理基层单位。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2017年5月)
局党委制定局系统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出重点治理的基层单位名单和具体措施,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局属各单位制定本单位推进基层正风反腐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细化责任清单。局属各单位工作方案由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纪委书记(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名背书,5月15日前分别报局党委办公室和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
(二)自查自纠(2017年5月至7月)
集中3个月的时间,针对6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在局系统内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包括局领导带工作组到基层进行重点检查纠治、局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两项内容。
1.开展违反村级换届纪律、"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自查自纠工作,由詹宇扬副局长负责,营林处牵头,组织人事处、服务监督处配合。
2.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自查自纠。由余世喜副书记负责,局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局机关纪委负责对局属各单位纪委(纪检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3.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由吴敏副局长负责,计划财务处牵头,局办公室、园林工程处、组织人事处配合。
4.开展损害群众利益自查自纠。由黎家宾纪检组长负责,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牵头,营林处、机关党委、计划财务处配合。
5.开展"为官不为"自查自纠。由陈迅副局长负责,法规处牵头,服务监督处配合。
6.基层各单位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单位推进基层正风反腐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核查问题线索并填报《广州市基层单位推进正风反腐自查自纠情况报表》(附件1),月报表由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纪委书记(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名背书,分别报局党委办公室、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汇总相关情况后,向市党廉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填报《广州市基层单位推进正风反腐自查自纠情况报表》和《广州市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工作统计表》(附件2)。
(三)线索处置(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
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群众反映的或其他监督信息反馈等情况,按照职责权限对相关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实施查处督办,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四)专项检查(2017年10月至11月)
以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市党廉办转办督办问题的整改、追责情况为重点,组织重点巡检和督查。局党委将局属单位开展正风反腐专项治理、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作为今年巡检的重要内容,组织一次专项巡检,并对问题线索比较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单位进行专项审计。
(五)长效机制建设(2017年5月至12月)
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同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的相关制度建设,边治理、边巩固,以制度固化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成果。局机关各职能处室要针对专项治理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局系统人、财、物监管机制,有效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要认真履行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工作的主体责任,局领导、局机关各职能处室既要带头担当作为,又要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履职尽责,确保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带队的各自查自纠工作组要自行制定检查计划,针对治理的重点问题,对局属各有关单位开展检查督导。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有关单位将其列入整改清单,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并对后续整改进行跟踪督导。
(二)加大执纪力度。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要对本方案明确的重点问题精准发力、严格执纪、善作善成。要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形成多级联动办案机制;坚持纪在法前,善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局属单位或机关处室,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在线索处置、专项检查阶段基层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一律从严从重问责,典型问题分批在局系统曝光。
(三)加强请示报告。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局属各单位纪检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每月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报表;遇到政策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市党廉办。局自查自纠工作组开展工作时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格遵守工作规矩,严守工作秘密,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党委请示,并与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做好沟通。
(四)加强宣传力度。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集中治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局党委办、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要定期通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广州市基层单位推进正风反腐自查自纠情况报表
2.广州市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