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0320160030
各区林业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近年来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以及我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成果,结合我局行政许可工作实际,我局对2012年发布实施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暂行规定》(穗林业园林通〔2012〕94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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