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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文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对广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055号提案的答复【穗林业园林提[2013]62号】

发布时间:2013-09-11 16:00: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黎凯诗委员:

您提出的《广州市建儿童公园要量力而行》(第305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并综合会办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建设儿童活动场地具有积极社会意义和现实需求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市1-14岁少年儿童人口数量约为140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1.47%。目前全市唯一的儿童公园是1996年建成的一德路市儿童公园,面积仅1.1公顷。因此我市目前的儿童公园既不能满足少年儿童的活动需求,也与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的地位不相符。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15年,建成新广州儿童公园,力争各区(县级市)各建有1所儿童公园”。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作为建设幸福广州的重要内容之一,把儿童公园建设作为我市完善民生设施,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按照“科普为主,各具特色,各有精彩”的要求,努力为我市少年儿童营造有良好绿化环境和较完善服务设施的公益性游乐、科普及实践活动场所,促进我市少年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二、建新儿童公园考虑均衡布局,便于儿童就近游乐活动
新儿童公园建设不采取集中建设大型儿童公园的做法,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在市域范围均衡规划13个建设地点,采取市负责建设1个,各区(县级市)负责各建1个的办法,使我市儿童公园的布局从城市中心区均衡扩展到区(县级市),以便儿童能就近有相应的活动空间。同时,按照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周边现有或规划服务配套完善、自然环境优越、有利于尽快开发建设的原则开展选址工作。各儿童公园选址均处于交通主干道上,公共交通通达,据规划部门统计,有8个儿童公园建设地点有已建、在建或规划建设的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配套设施。
三、严格控制造价,减低财政投入
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公园建设成本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各级会议多次强调要控制市、区(县级市)儿童公园建设造价问题。各儿童公园在设计上也认真贯彻了市政府的精神,在项目设计上着重于科普、启迪类的项目,同时根据儿童好动的特性,设计适合儿童公园户外活动的趣味运动项目,严格控制设计投入成本和运营成本高的传统机动游乐类项目,从而在整体上降低建设成本和今后的运营成本。
此外,我们也正按照市委的有关要求,在现有的综合性公园中适当增设儿童活动设施。同时,也正在努力推进在社区公园中设置适合儿童活动的设施,力争为少年儿童提供出行方便、内容丰富、多种选择的儿童活动场地。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儿童公园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儿童公园建设建言献策。
专此答复。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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