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文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对广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05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穗林业园林提[2016]43号】

发布时间:2016-05-23 16:00: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市政务办:

  曹志伟委员提出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削减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打造广州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3.0的建议》(第50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细化行政审批清单,对接市政务办系统,减少审批收费项目,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全市服务对象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通过"减、并、移"三招,大幅削减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2014〕1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各区(县级市)下放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穗府〔2014〕27号)、《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加市林业园林局"古典名园恢复、保护规划和工程设计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穗编办〔2015〕409号)、《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林业园林局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穗编办〔2015〕437号)、《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函》(穗编办〔2015〕36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现已完成增加、取消、合并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大幅削减了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目前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仅为14项。

  二、编制全新审批流程图,优化审批机构设置

  根据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已对审批流程图做出更新。在网上公布的审批事项中,根据市政务办的统一要求,我局将审批流程图分为窗口流程图和网上办理流程图,并在网上及线下予以公布,便于企业及市民提前了解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实行清单管理制度

  (一)细化行政审批清单,逐步统一审批标准

  根据市政务办"集成服务改革,逐步实行'五个一'受理"的要求,我局作为第三批改革的单位之一,已于2016年5月9日起实行统一对外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将14项行政审批清单逐一细化,并在网上公布办事指南。在此前市政务办联同省经信委联合开展市场监管共享信息梳理工作时,我局已将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进行录入,配合省、市的统一部署,推进行政审批的标准化,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

  (二)积极推进网上办理,简化审批申报材料

  我局14项行政审批事项除1项涉密不能网上办理外,其余事项均可进行网上办理。申请人只需要将申请材料以电子件形式上传,填写好申请表单,就可进行网上申请,纸质版申请材料可在现场查看时提交给处室经办人即可。领取批文时,申请人也可提出以邮政快递形式将批文寄给申请人,以此减少申请人办件来回往返次数。2016年5月9日起,我局审批系统已与市政务办系统做好对接,申请文件的收件与审批文件的发件将统一由市政务办窗口办理。与此同时,我局加强对各区行政审批工作业务指导,统一市区审批标准,统一市区报批申请表及附件清单,简化审批申报材料。

  (三)建立行政审批收费清单,并且实行一费制,减少审批收费项目

  我局14项行政审批事项中仅有"因城乡建设或者城乡基础设施维护需要临时占用绿地审批"和"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审批" 涉及恢复绿化补偿费,并按照《广州市绿化条例》第41条、《关于广州市城市绿化收费问题的通知》(穗价〔2000〕77

  号)收取费用,其余行政审批事项无费用收取。同时,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从2016年4月1日始,已免征涉企恢复绿化补偿费。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6年5月24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注微信
关注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