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
刘雪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海珠区西部区域交通路网及节点的建议》(第20152025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化城市,降低因交通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气,改善市民出行环境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道路绿化属于城市道路建设的配套设施,绿化种植位置在道路建设初期的规划阶段就已确定。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车流量的增加,部分道路的原有规划已不适应当前的交通状况,对部分道路进行优化升级改造是可行的。现有道路交通拥堵点的整治协调工作由市交委、市交警部门牵头,我局作为整治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点的成员单位,将采取积极的态度参与整治交通拥堵的协商处理工作。交通拥堵整治工作中涉及绿化处理的,需按照《广州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批。
专此函达。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