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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文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对广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05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穗林业园林提[2016]18号】

发布时间:2016-03-23 16:00: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番禺区人民政府:

  李越等15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广州海鸥岛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议》(第3051号)收悉。结合我市湿地公园发展现状和发展思路,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将其提高到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国家湿地公园是我市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2013年,国家林业局公布实施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规范了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申请和验收工作,凸显了湿地公园建设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湿地公园势头发展迅猛,2013年初,全国共有298个国家湿地公园,截至2015年初,全国共批准569个国家湿地公园开展试点建设,其中52个通过验收正式挂牌。

  我省先后印发《广东省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规划(2013-2017年)》、《关于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明确了全省湿地公园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建设布局。2015年5月,朱小丹省长指示,要建设珠三角以湿地公园为主体的绿色生态水系。至2015年7月底,全省已建湿地公园97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11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2个,省级湿地公园5个、市县地方湿地公园79个。

  按照广东省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任务要求,至2017年我市将共计建成19个湿地公园。现已建成湿地公园12个,拟建的湿地公园7个,其中包括番禺海鸥岛红树林湿地公园。我市现有国家湿地公园1个,是广东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于2012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015年12月通过试点验收正式命名为国家湿地公园,成为了海珠区乃至全省的生态名片。花都区于2016年启动花都湿地申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的工作。

  (二)政策扶持

  目前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和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均有用于湿地保护、恢复与修复以及科普宣教、科研监测等方面基础建设的资金补助。我省除了相应的配套资金外,还有专项补助资金。但并不是每个国家湿地公园都能得到补助资金。海珠湿地作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已申请中央封禁保护区建设与保护补贴、国家湿地保护工程专项、广东省湿地保护补助专项资金等湿地专项补助。

  通过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湿地生态系统将得到恢复,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生存环境将进一步改善,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多样性将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可以有效提升当地生态影响力,创建高品质的生态旅游场所,增加区域旅游吸引力,提升城市品味。在保护和恢复的前提下,适当地进行开发利用,在取得显著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

  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原则

  据了解,国家将逐步推动逐级申报机制,自2017年起申报国家湿地公园的,需满足已批建省级湿地公园2年以上。我局鼓励在具备重要或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的典型性或示范性湿地申报建设国家湿地公园,支持通过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推动地区湿地保护与区域经济共同发展。同时,我局也反对不遵循科学规律、不顾当地实际盲目上马湿地建设项目的做法。

  (一)生态优先,最小干预

  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国家湿地公园不同于以服务市民为主的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首位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应加强调研,将"生态优先,最小干预"的原则贯彻到湿地公园整个规划过程中,实现对生态平衡的最小干预,维护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目前番禺区已规划在建海鸥岛红树林湿地公园,规划面积12公顷,建议根据本地区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实际情况,在对湿地资源进行科学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和听取海鸥岛居民意见、建议,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统筹规划辖区湿地公园的发展,避免盲目发展和低水平建设。

  随着湿地建设进度加快,湿地保护宣传力度加大,市民对于湿地公园的认识和关注度大幅提高,对湿地公园的有序建设和规范管理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局将积极推动全市湿地公园有序发展,最大地发挥国家湿地公园的宣传示范作用。若海鸥岛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具备建设国家湿地公园的条件,我局将给予支持、指导。

  专此函达。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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