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族宗教局:
白云龙等7位代表提出《对放生需规范管理和引导》的建议(第2016202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赞同白云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放生规范管理和引导的建议。近年来,我局通过宣传、检查、执法等措施,不断加强对放生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引导。
一是推陈出新,开展形式多样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我局以每年的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及爱鸟周、鸟节和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为契机,开展 "野生动物宣传进公园、进学校、进市场"等内容丰富的系列科普宣传活动,对市民放生、救护动物的行为进行规范引导,在全市主要公园、动物园、湿地、市场设置29个 固定宣传栏,每季度更新宣传展板,实现了长期持续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教育,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是加大执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活动。社会上对野生动物放生需求催生了一些非法产业链, 纵容了一些不法分子进行非法捕猎、收购、出售等活动。去年,我局联合各区林业主管部门先后开展了"利剑行动"、"雷霆行动"、"蓝天行动"等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经营利用专项打击和清理整顿活动。紧盯源头,综合整治,清理整顿市场,严查严控流通渠道,集中打击和遏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全市共受理破坏野生动物案件93起,其中,刑事案件24宗,林业行政案件69起。全年共处理违法人员83人,共缴获野生动物53433只(条),其中,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833只(条)。
三、应急救助,建立野生动物的生命绿色通道和生命驿站。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和动物福利为基本原则,将野生动物扰民、伤人、野生动物受伤,甚至死亡的机会降到最低。坚持采取全天24小时,节假日无休的方式轮流待岗值班,及时救助动物。2015年,我局接报、处置野生动物救助事件141宗,救助野生动物共计69只(条)。多次受到市内多家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关注报道。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工作职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关注、引导放生野生动物的工作。
专此函达。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