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陈敏等6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广州市公园五大人工湖水体修复整治的建议》(第307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十分赞同陈敏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广州市五大人工湖水体进行修复整治的建议。目前,针对流花湖、麓湖、北秀湖湖水出现富营养化的问题,我局已多次与你局沟通、协调,配合你局制定湖体清淤等多种水质改善方案,并协助加快推进实施。另外,我局已在越秀公园、黄花岗公园、流花湖公园等单位相继开展水质修复试点工作,采用了"食藻虫"等多种生态修复治理技术,待试点结果明确有效后,我局将在市属公园内进行推广。
根据《广州市公园条例》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园内湖泊、水池等水体的清洁工作。我局经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市属各公园水体保洁费用已纳入城市维护费经常性项目,保障水体清洁费用落实到位。
专此函达。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