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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文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对广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2073号的答复(穗林业园林提[2017]20号)

发布时间:2017-04-24 16:00: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雷爱新等代表:

  你们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现有与新建休闲公园植入体育设施的建议》(第2017207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体育局和市财政局的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合理规划布局体育设施建设

  广州作为超大城市,人口基数庞大,用地紧张。为提高体育设施建设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市体育局专门制定并颁布了《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及体育产业功能区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这是我市第一次全市域层面的体育专项规划,也是全国超大城市中首创的"公共体育设施"与"体育产业功能区"联动布局的体育专项规划。规划明确了公共体育事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城市10分钟健身圈"和"农村10里路健身圈",以及"一带一网,三大片区"的总体布局,从规划层面为我市体育设施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依据。

  二、不断加大公园内体育设施项目的建设投入

  为推动全面健身运动的开展,多年来,我市园林、民政等部门以便民、利民为原则,与市体育部门合作,开展"融体于绿"、"美丽乡村和幸福社区"等工作,将体育设施与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相结合,重点打造群众身边的体育运动健身环境。

  近年来,因市财政政策调整,我市园林系统逐渐承担起公园内体育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我局也积极主动推动公园系统在新建和改造公园中重点考虑加建或更新健身设施。目前全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已大多设置有健身活动区和各类体育建设设施。我局下属越秀公园、黄花岗公园、流花湖公园、珠江公园、体育公园、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等共设置各类健身区20000余平方米,提供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球类运动和单双杠、漫步机等各类健身场所和设施。各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也都相应的通过自筹或联合体育、民政等部门在园内设置了健身区域和设施,为周边群众健身提供便利;如海珠区海印公园、晓港公园等11个公园合计提供各类健身场所15000余平方米。

  同时,各级公园管理机构大多已将体育设施管理和维护纳入公园日常工作,从经费设置、人员安排上予以保障,建立了完善的巡查和修缮制度,切实保障体育设施使用的安全性。

  三、加强推进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力度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根据《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群众体育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从2014年起,我市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各类公益性体育设施(即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公办中小学和市属高校的体育场馆、附属设施(即学校体育设施),采取免费或实行适度有偿对社会开放,不断扩大群众健身区域的覆盖面;各级财政也按规定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对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予以支持以及对体育场馆惠民开放的活动项目进行补助等,为支持全面健身及群众体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我市部分公园内健身设施单一、维护管养不到位的现状,我局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各级园林部门与体育部门的联动配合,结合公园实际情况,逐步丰富公园内健身设施种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中大型健身设施。

  二是积极组织行业协会开展调研,根据公园类别、服务内容、服务半径等区别,在满足公园相关设计规范的前提下,争取对不同种类公园内健身场所的占地百分比予以量化。

  三是充分结合广州市公园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开展,将建设、维护和及时更新群众健身设施纳入公园日常工作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重点推动街道或社区对其所管理的公园、街头绿地开展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同时明确由公园管理方负责保障群众健身设施的完善和更新。

  四是主动牵头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确保健身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经费的到位。

  综上,我局将会同相关主管单位和公园管理机构继续推进我市公园内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衷心感谢你们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给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继续对我市公园发展事业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努力改进并做好相关工作,请予以关注并监督。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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