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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文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对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20130号的答复【穗林业园林提[2016]39号】

发布时间:2016-05-11 16:00: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陈忠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随意砍伐广州市城市道路绿化树监管的建议》(第20162013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办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工作,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市民对城市生态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在市委、市政府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市容环境精神的指导下,我市各级绿化主管部门不断提升绿化管养精细化、标准化、品质化水平,努力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对于城市道路绿化树木的养护管理,我局也在不断加强,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养护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不断完善法律监管体系

  2012年7月1日,新《广州市绿化条例》开始实施。《广州市绿化条例》不仅明确了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绿化管理相关工作,对破坏绿化行为也有惩罚规定。《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未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处以每平方米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五条规定"擅自砍伐、迁移树木处以赔偿费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在实际处理破坏绿化的案件中,各级绿化主管部门也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执行。针对你们提出的结合新《环保法》修订《广州市绿化条例》的建议,下一步我局拟与法制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可否结合新《环保法》,进一步加强树木监管,以取得更好的成效。

  二、加强绿化管理指导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坚持多管齐下,不断加强对各区的行业监管指导。一是严格绿化行政审批。市、区各级绿化主管部门通过梳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严格审批把关,强化绿化行政审批的监管作用,有效控制及减少城市建设等工程对城市绿化的影响。二是规范树木修剪工作。明确提出全市树木修剪的原则是 "轻修剪、浅修剪",除排除安全隐患需要外,不得对树木进行重度修剪。为规范全市公共绿化树木砍伐、迁移、修剪工作,2014年我局制定并发布了《广州市公共绿地迁移树木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对迁移树木登记造册,规范全市迁移树木后续管理,确保迁移树木成活率及利用率。2016年我局已开始编制树木修剪技术规范,作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00/T 14-2008)的细化补充,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标准来规范全市树木修剪工作。针对存在的违规修剪和过度修剪问题,市领导及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今年年初,市委秘书长带同我局局长、副局长等深入天河、白云区过度修剪树木现场,对存在问题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我局从去年底至今,通过召开现场会、开展修剪树木培训、通报批评、约谈相关区负责人等措施加强树木修剪工作的指导、监督。据统计,2015年底至今,我局组织召开规范全市树木修剪现场会及培训1次,发出规范修剪工作通知1份、通报5份,约谈相关人员约10人。三是加强绿化三级巡查。通过市级、区级、养护单位三级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进行养护情况月度通报,对养护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四是实行绿化抢险三方联动机制。我局与市交警支队(110)、各区绿化管理部门组成了"三方联动"应急抢险机制,确保恶劣天气、紧急抢险等突发情况下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绿化抢险工作。市抢险队和各区抢险队实行与广州市"110"报警台联动,24小时受理突发性倒伏危树的紧急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你们提出的将树木保护纳入环境质量考核范畴,我市现拟由市城管委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综合考评检查,我局已将绿化考核项目及考核标准报市城管委,其中包括对树木修剪的考核。

  三、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保护

  近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园林绿化的宣传力度,有效地建立多渠道、多途径的反馈机制,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渠道并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全市的园林绿化保护。一是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通,并设立局长信箱等,方便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将绿化方面的问题反映到我局。二是建立了义务社会监督员制度。从2011年起,我局从社会各界中招聘义务社会监督员,至今已坚持了5年,共聘请三届520人次,义务监督员涵盖公务员、教师、记者、医生、工程师、公司职员、退休工人、学生等各行各业。监督员是我局与市民之间沟通的桥梁,是我局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通过监督员的聘任与履职,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更好地向社会公众宣传了我市的林业园林绿化工作。三是积极开展绿化宣传。我局结合季节介绍市民赏花路线,介绍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在台风期间及时报道绿化抢险情况,让市民及时了解情况,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优化绿化养护的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对各区的督导,完善绿化养护工程公示制度,按规定张贴公告及施工标牌,保障公众对道路绿化养护、砍伐、迁移、修剪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继续探索大树回迁及公众参与制度,促进道路绿化树木管理更上新台阶。

  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注和宝贵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努力为市民建设一个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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