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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文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对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726号提案的办理意见【穗林业园林提[2016]41号】

发布时间:2016-05-09 16:00: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市政府办公厅:

  冼燃委员在广东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通过实施立体绿化来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提案》(第2016072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国规委、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地税局等单位意见,现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我市是全国最早实施立体绿化的城市之一。上世纪八十年代,白天鹅宾馆、中国大酒店、东方宾馆等一批五星级酒店建成屋顶空中花园,一度成为城市园林绿化的亮点。2003年起,我市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立体绿化的研究和建设推广工作。结合我市城区人行天桥、高架桥数量多的特点,我市重点突出桥梁立体绿化。通过建立安全评价体系,科学筛选培育植物,研制栽培特种基质,科学运用滴灌技术,我市累计完成各类桥梁330多座、里程长达255公里的桥梁绿化,实现了"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城市园林绿化效果,桥梁立体绿化成为展示广州形象的一道靓丽风景线。目前,我市桥梁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经验在福州、厦门、海口、珠海、深圳、南宁等城市得到推广。同时,我市大力推广屋顶绿化,市政府于2015年6月专门召开推进屋顶绿化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屋顶绿化方案,计划今年实施,对建筑物进行分类,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引导市民积极主动开展屋顶绿化。

  建设城市立体绿化,是落实生态建设的重要方式,是我市建设生态城市、森林城市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为加快推进立体绿化工作,我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着力落实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宣传、加强引导

  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对立体绿化有更多了解。每年制定宣传工作计划,用3至5年时间,下大功夫抓好立体绿化宣传工作。在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上制作播放立体绿化专题宣传片或公益广告;在公园、学校、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张贴公益广告宣传推广;采取板报、宣传橱窗、发放立体绿化宣传册等,普及立体绿化科学知识、栽培技术及养护管理等。各区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活动。切实达到使广大市民转变观念意识,增强认识,形成全社会参与推进立体绿化的共识和良好氛围,使立体绿化深入人心、融入生活。

  二、科学规划,以规划促立体绿化的推进

  我市已印发《广州市林业园林2015-2017年行动计划》,其中,将立体绿化作为民生幸福工程之一,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出了具体部署。目前,我市正结合提案"目标化、总体化、实效化和人本化"原则,研究起草《广州市屋顶绿化工作建议及实施方案》,计划在"十三五"期间,从2016年开始,分年度组织实施该方案。通过政府引导和补助、发动全社会各类型业主积极参与、推广屋顶绿化成熟技术等多种形式和途径,重点对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大型公共场所,大型工业园区及工业厂房,新建及改建建筑,主要景观周边具备条件的民用建筑及其他有意愿的居民建筑,统一组织实施立体绿化。

  三、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强化政策的落地实施

  我市于2002年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天台绿化美化工作的通知》,2012年颁布实施的《广州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亦规定"办公楼、居民住宅楼、高架桥等建(构)筑物适宜立体绿化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进行立体绿化",2015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广州市城市空间立体绿化的意见》。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屋顶绿化补贴具体实施细则。初步设想两方面:一是市属全额财政拨款的公共机构的屋顶绿化工程建设费用纳入部门预算安排(其中区属全额财政拨款公共机构屋顶绿化费用纳入所在区财政安排);二是其它建筑屋顶绿化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市区两级政府按照实际完成绿化面积进行补贴(具体补贴费用将于今年确定并推行)。

  四、完善相关技术指标,优化筛选植物品种

  在总结经验、积累成果的基础上,我市每年都安排适当的资金进行立体绿化试点建设和推广研究,先后制定了《广州市桥梁绿化整饰工程验收标准》、《广州市桥梁绿化设施养护技术指引》、《广州市人行天桥、立交桥绿化种植养护技术规范》、《屋顶绿化技术规范》等。随着立体绿化的深入开展,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加强植物品种的优化和筛选。

  五、逐步建立种养责任管理体系

  我市将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符合我市绿化管理实际的种养责任管理体系,确保我市立体绿化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推进。一是设立立体绿化养护管理检查监督机制,每年对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专题通报,对养护管理不力、造成立体绿化损坏的单位、部门追究责任;二是对养护管理良好的单位、部门,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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