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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文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对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20131号的答复【穗林业园林提[2016]36号】

发布时间:2016-05-02 16:00: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曾燕等代表:

  你们在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道路绿化树木处置问题的建议》(第201620131号)收悉。现结合实际工作,答复如下:

  一、我市树木修剪管理现状

  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第55号令)等相关规定,砍伐、迁移树木,修剪树木5cm以上枝条需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砍伐、迁移树木19株以上(不含本数)或胸径超80cm树木的,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树木修剪及砍伐、迁移树木19株以下(含本数,无胸径超80cm树木)在区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对于未经审批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行为,发现一宗、处罚一宗。对树木修剪的总体要求是:要以"轻修剪、浅修剪"为原则,除排除安全隐患必须外,不得对树木进行重度修剪。

  目前我市对树木修剪的情况有多种:一是绿化养护修剪。绿化养护单位根据树木生长规律,进行日常养护修剪。二是极端恶劣天气前的应急修剪。广州市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大,高楼林立,人行道下管线纵横,很多行道树木根系无法深扎,如果树冠过大易"头重脚轻",导致极端天气树木倒伏,因此需适当修剪以策安全。三是协助各行政部门修剪。广州中心城区道路树木、路灯、交通标志标识等市政相关设施相互交错分布,树木经过一段时间生长,会出现冠幅过大遮挡设施情况。经各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对树木进行修剪。四是未经审批违规修剪。广州市建成区绿化分布广,特别是中心城区规划较紧凑,部分单位及个人出于对单位、个人利益考虑,未经审批将单位、居民区等周边树木违规修剪;此种情况一经发现,我局坚决予以从严处罚。

  二、对树木修剪管理的工作措施

  针对存在的违规修剪和过度修剪问题,市领导及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今年年初,市委秘书长带同我局局长、副局长等深入天河、白云区过度修剪树木现场,对存在问题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我局从去年底至今,通过召开现场会、开展修剪树木培训、通报批评、约谈相关区负责人等措施加强树木修剪工作的指导、监督。据统计,2015年12月至今,我局组织召开规范全市树木修剪现场会及培训1次,发出规范修剪工作通知1份、通报5份,约谈相关人员约10人。我局坚持多管齐下,不断完善全市树木修剪指导及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绿化树木砍伐、迁移、修剪工作,2014年我局制定并发布了《广州市公共绿地迁移树木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对迁移树木登记造册,规范全市迁移树木后续管理,确保迁移树木成活率及利用率。2016年我局已开始编制树木修剪技术规范,作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00/T 14-2008)的细化补充,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标准来规范全市树木修剪工作。

  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注和宝贵建议,欢迎各界代表和广大群众继续对广州绿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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