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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文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对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3108号的会办意见(穗林业园林提〔2018〕15号)

发布时间:2018-03-22 00:41: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市城管委:

侯炽筠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第310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园内部公厕升级改造

按照市政府《广州市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我局开展了公园景区厕所升级改造工作,升级一批旅游厕所服务等级,建设一批质量高的公共厕所,全面提升广州旅游服务水平和城市综合形象。近三年来,共完成市属公园景区公厕升级改造87座,占市属公园旅游公厕比例的76%,并牵头各区林业园林部门改造旅游厕所74座,占比70%。其中珠江公园、中山纪念堂、白云山风景区旅游公厕改造建设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认可,并受到国家旅游局、省市旅游部门的好评。

公园景区厕所升级改造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的建设方针,充分考虑了岭南文化内涵特色和环保性、生态性的要求,以“美化、优化、绿化”为出发点,以“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为标准,通过现代式、木屋式、岭南仿古式、景观式、生态式等多样化的建筑造型与周边环境相融合,既保证美观又保证实用,既体现岭南特色又体现人性化服务,全面提升广州旅游服务水平和城市综合形象,使广州的城市服务体系更完备,同时对城市其他厕所起到示范效果与引领作用,为后续建设奠定良好基础,推动幸福宜居城市的建设发展。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政府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对全市公园厕所进一步排查,在公园人流量大的地方增加公厕数量,在森林公园等旅游景区及市民休闲广场增加公厕,以满足市民需求。

二、关于森林公园配套设施建设

为规范指导森林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我局组织编写了《森林公园建设规范》,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作为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明确了我市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设计要求及各类型项目建设的具体标准;随后又印发了《关于提升森林公园服务功能指导意见的通知》,具体指导各森林公园把握建设要点,做好公园基础设施、景观设施、服务配套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现我局正在编制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借鉴香港、北京、深圳等城市的做法,利用广州丰富的森林资源规划一批森林公园,通过完善森林公园游览休闲设施、升级森林景观景点,提升旅游接待水平,形成森林旅游精品,让广大市民靠山能够游山、靠水可以亲水,在邻近市区的地方享受到郊野的康乐和教育设施。

目前我市市域规划改造或建设89个森林公园,面积共75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于北部山林地区;已重点建设开放的有34个,占总数的38%。市重点开发建设流溪河、石门、帽峰山等3个国家及省级森林公园,各区(县级市)也结合实际,重点建设1-2个森林公园,如从化市的风云岭、增城市的蕉石岭和白水寨、南沙区黄山橹、花都区的王子山、番禺区的大夫山、黄埔区的龙头山、天河区的火炉山等森林公园,已成为市民亲近自然的好去处。在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的前提下,主要开展三大类建设内容:一是公园基础设施类,主要包括出入口、园道、登山步道、四至界桩(或标示牌)、交通指引标志、导览标识、基础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二是公园服务设施类,主要包括避雨亭、廊、座凳等休闲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科普宣传设施、游客安全设施;三是景观景点设施类,主要包括特色森林景观营造(或提升),生态公益林及风景资源保护建设。在做好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保护的同时,我市积极利用现有森林资源和自然景观,发展森林生态旅游,通过大力挖掘地质景观、文化底蕴、水系特征、动植物资源,整合高峰、峡谷、瀑布、流溪、温泉、湿地和特色植被群落等,精心打造5条生态旅游和1条人文景观线路。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珠三角森林城市群的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旅游服务配套,在森林公园配套一批生态休闲设施,鼓励社会资金支持森林公园建设,引入社会资本建设民宿、康养等配套场所,方便市民短途游、休闲游。

请将上述意见综合答复市政协委员。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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