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文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095号建议答复的函(穗林业园林提〔2019〕34号)

发布时间:2019-06-21 09:34: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谭石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按林权证权属范围划入公益生态林的建议》(第20192095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56日、15日与谭代表及部分村社代表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经综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所提建议反映的背景情况

你们提出建议林业部门取消公益生态林以完整小班为划入单位的要求,实行在林权证范围内即使有与其他林权单位同小班的林地也可分开划入。在多次沟通交流中,我们了解到该建议产生的背景情况是:在从化区吕田镇等北部山区,部分林地小班存在多个权属者,因各权属者间无法达成申请划入生态公益林的共识,导致整个林地小班无法划入生态公益林领取补偿款。因此,同意划入生态公益林的这部分林地权属者建议按林权界线范围来划入生态公益林,即根据同个小班中不同权属者的意愿切割部分林地划入生态公益林

二、相关问题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条、第八条规定:森林分为五类,分别是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生态公益林为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调整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调入的生态公益林,必须区位重要、质量较高、集中连片和权属明晰。《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第四条、第十条规定:生态公益林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科学经营、严格管护的方针;生态公益林规划必须落实到地籍小班,实行小班经营。《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应当落实到地籍小班。此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公益林建设系列标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范》和《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等,均要求符合生态公益林条件的林地以完整的林地小班来划入。林地小班是依据森林质量、林相、林种、地形地貌等技术标准,通过林业二类调查科学划定的,是林业部门对林地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基石,生态公益林的规划也要求依据林地小班进行科学管理。

综上所述,现行国家、省和市的政策法规,严格规定了生态公益林的特有性质,及非生态公益林转化为生态公益林的条件和程序。而所提林业部门取消公益生态林以完整小班为划入单位的要求,实行在林权证范围内即使有与其他林权单位同小班的林地也可分开划入”的建议,与现行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政策法规不符。其实质会造成:所有的森林、林地,不论面积大小、所处位置何处、林地品相管护如何,只要取得林权证均可按林权所有者的意愿零散划为生态公益林,无须受林地条件、管理要求、调入规划和程序的限制。如此将无法发挥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在国家森林体系中占大比重林木应有的作用,同时打破了生态公益林完整的界限,会出现生态公益林不成片、零散,甚至不符合建设规划的问题,继而导致生态公益林调整频繁、面积不稳定、补偿金额难以及时确定和发放,将影响更广大林农的利益。

三、解决措施

鉴于建议反映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从化区吕田镇等北部山区,我们在与谭代表及村社代表深入调研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将采取以下措施,深入研究多权属者林地小班因意见不统一无法划入生态公益林的问题,妥善解决该区域部分林农的诉求。

(一)以从化区吕田镇东明片区为试点,在符合林地规范管理要求、生态公益林科学规划要求及在现有林地管理技术可行的前提下,按照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落界规程,通过林地小班的合理区划,对有诉求的林农林地进行整合,以完整小班划入生态公益林,解决部分林农的诉求。

(二)指导各基层林业工作站加强与各村社、村民交流沟通,做好生态公益林管理等林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各村社做好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建设,对区位条件合适的区域,鼓励其权属者申请将林地划入生态公益林,加强对林业生态的保护。

(三)协助各村社切实做好非生态公益林划入生态公益林的统筹协调工作。林地符合划入条件,但林地小班内多个权属者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多为村内部经济社间的意见分歧或是林地承包者与经济社的意见分歧。对此,协助村集体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引导村内各经济社形成共识,将符合划为生态公益林条件的林地地块统筹上报申请划为生态公益林。

   感谢你们对我市林业和园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9年6月6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注微信
关注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