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城市公园升级改造的建议》(第20193010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和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及各区政府认真研究办理。经与您当面沟通并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市公园是城市生态系统、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城市居民休闲、游憩、娱乐的城市空间载体,对于美化城市环境、调节区域微气候、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您提出的几点建议都非常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市公园升级改造和管理维护工作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我们将充分采纳并在具体工作中结合推进。
一、公园拆围透绿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公园拆违透绿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拆除公园全部或部分实体围墙,通过营造地形、栽植时花等进行植物隔离,或采取通透围墙、隐形围栏等,实现公园绿化和和道路绿化有机融合,公园景观和城市空间达成共享。目前我市绝大多数公园已实行拆围透绿,部分紧贴单位、小区边界或场地本身有地形高差的,为避免安全隐患依然会保留部分围墙;此外,根据广州园林绿化的历史和实际情况,黄花岗公园、烈士陵园等纪念性公园及广州动物园、市区儿童公园等专类公园不纳入拆除围墙范围。
下一步,我市公园拆围复绿工作将结合绿道建设及白云山风景区周边还绿于民工程,继续打造精品,提升品质,构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连通便捷、功能丰富的绿道网络体系。一是继续创新形式。以市民体验感为立足点,突破技术口,打造一条可游可赏可玩的钢结构无障碍步道——“云道”,串联中山纪念堂、越秀公园等八个公园,通过空中步道联通断点,实现从中山纪念堂直达白云山。二是多形式布局建网络。结合城乡实际,形成网络;难以成网的区域采用点状分布、点线结合的布局。对市区主干道逐步提升自行车道和慢行道标准,提高绿道在中心城区的贯通水平。三是贯彻拆围建景思路,以白云山周边整治和门岗建设为抓手,建设和提升质量高、配套完善、功能明确、接驳方便、使用率高的绿道和配套服务设施。
二、公园绿化改造升级
我市公园绿化改造以打造广州“花城”名片为目标,参考国内外一流城市园林设计理念,根据公园绿地不同功能、不同环境,因地制宜开展园林绿化设计和建设,建成传统公园绿地、湿地公园绿地、街边口袋公园绿地等多类别多特色的绿地景观;并根据不同公园定位,以“一园一花”或“一园一主题”的植物景观特色,给市民营造环境优美、趣味十足的城市公园。
各区也结合各自发展规划对区属公园绿化景观进行升级改造。越秀区东山湖公园通过优化植物群落,串联城市空间破碎化的生态斑块和生态廊道,改善了公园生态网络。天河区天河公园结合拆围建成通透式绿化带,并在重要节点加种近400平方米时花,组成有层次、有结构的生物多样性群落。海珠区会展公园在树木植被较少的区域营造微地形,设置桥、平台、亲水设施,种植开花及水生植物,打造湿地景观,结合草地、花镜、花带等形成四季开花景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湖公园通过增加赏花点观花乔木种植,合理融入“一树一花一景”绿化模式。
下一步,我市将以适用、经济、美观为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在主要节点突出亮点,打造层次分明、配置合理、特色鲜明的城市公园绿化景观。一是编制《公园绿地绿化美化技术指引》,制定指导公园绿地设计、建设、养护的工作标准。创造高品质的城市公园绿地体系。二是突出花城植物特色,重点推广本地树、本地花、本地草,突出广州南亚热带植物花卉特色,以广州花园为重点,建设国际一流的城市花园。三是创造开放性的社区空间,以社区为服务对象,在全市范围启动一批街旁绿地、口袋公园,打造景观美、文化深的综合花景景观的街头绿地并争取企事业单位绿地开放边界,实现绿色共享。
三、公园基础设施建设
在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近年来在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和便民设施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推进了配套设施信息化工程:一是在全市公园配置噪音自动监控系统,实时采集噪声数据;二是在公园人流集中区域、公园广场和声功能区设置噪音监控LED显示屏,实时监测、提醒和告警;三是配置手持式噪音检测设备,对公园噪音巡逻监控。四是绿化平台系统增加噪声模块,对前端采集数据进行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和查询显示,并建立大数据库。2013以来在市管八个城市公园建设数字高清视频监控1500多个且全部接入市视频办专网;并配套建设有人流量统计监控、一键报警和咨询、越界报警、定向广播等设备系统各1套。各区也相应加大对所属公园的建设投入力度,不断优化公园交通设施、配套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
下一步,我局将以越秀公园、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全面升级改造为契机,做好公园设施保障工作。一是开展厕所革命,今年年底高质量完成局属公园景区新建10个厕所、改造6座厕所的工作任务。二是对越秀公园、白云山风景区内标识系统、水电设施等进行完善,老化设施进行全面翻新。三是增加公园增设监控设备,加强安全监控管理,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建设平安、有序的公园,不断增强游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四是启动广州市公园景区垃圾分类工作,通过选择示范点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对绿色废弃物行循环利用,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清运,并逐步向全市公园景区推广。五是督促各区对所属公园交通基础设施、便民服务设施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公园设计规范》的技术要求,对园区内残旧破损的设施、缺失标识标牌的区域等作进一步修缮、完善和更新,为游人带来便利。
四、完善公园管理立法
为加强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公园事业健康发展,我市于2015年4月发布《广州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新时期我市公园建设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从公园的定义、管理体制、规划与建设、管理与服务等各方面进行了创新性的规定。
(一)关于引入公众参与机制。根据《条例》第十一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时,应当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专项规划草案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的规定,我们鼓励公众对城市公园建设的选址、设计等方面充分表达意见;根据《条例》第七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保证政府管理的公园所必需的经费,保障公园事业的发展。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投资、捐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依法参与公园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捐赠”“义务植树”等多种方式参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二)关于减免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问题。经市财政部门核实,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穗府办规〔2018〕7号)规定,“城市道路、市政广场、公共绿地等开放性的、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项目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如不属于公益性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 号)等文件规定,地方不具备土地出让金减免权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方面,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政府性基金实行中央一级审批制度,我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减免政策,无权自行减免。
(三)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园建设管理问题。目前,我们正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园建设运营,重点推进三元里公园(飞翔公园)PPP项目,通过“商业开发+配建公益性公园”PPP模式,建设地面公园及地下商业建筑及停车场,为市民提供休憩、商业、停车等服务。该项目已于2019年2月19日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待市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开展后续工作。
感谢您对广州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