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0 00:52:00 来源:广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穗府办函〔2019〕8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广州仲裁委,市协作办,市供销总社,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气象局,市档案馆: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9〕9号)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广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工方案中明确的牵头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督办协调,对整个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效果负责。各参与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制定的方案,认真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责任单位为各单位(包括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的,要认真落实本区、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任务。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各单位落实本分工方案的情况,纳入市政务公开考核。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公开办)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今年12月,各单位要对分工方案表中所列的项目,按注明的评价标准,逐项说明落实情况,包括制定的制度方案、所做的具体工作、取得的进展及效果,以及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等。市政务公开办要阅评各单位报送的情况和资料,结合网上检查核实,逐个单位、逐个项目进行考核评分,汇总成为该单位完成工作要点任务的总分。对工作量大、完成出色、形成经验、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单位及项目,要进行表扬和推广;对没有实质性开展工作、没有明显工作进展、没有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单位和项目,要通报批评,并列出清单进行督促整改。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9〕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11日

0_03

四

图片1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注微信
关注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