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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及指引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局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15:35:34 来源: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局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推进招标投标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以下简称“843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穗财采〔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结合我局实际,就局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一)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

  根据16号令及843号文规定,局属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及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及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

  (二)招标监管

  依法必须招标的局属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具体如下:

  1.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非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广州市对应专业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3.没有对应专业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我局负责招标投标监督。

  招标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办事指引》。

  二、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局属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该单项采购由招标人依法按其内控制度及议事决策机制,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其中,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400万元以下;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

  项目采购过程中的产生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做好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关于绿化苗木、花卉等材料采购的有关规定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绿化苗木、花卉等材料采购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与工程建设无关的绿化苗木、花卉等材料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关于设计招标改革的有关规定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深化设计招标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技〔2020〕296号)文件规定选择发包方式的项目,招标人须填写《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重点地段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发包方式审核表》(附件2),并将相关资料报局对口业务处室和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如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监管及招标流程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五、关于简单小型项目的有关规定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82号),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服务大纲或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评审内容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类项目备标时间,需在招标文件中显著标示,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提醒。

  六、局属应急抢险救灾工程

  局属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应按照《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9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21〕5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其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局内邀请招标备案办事指引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8〕633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局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8〕771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办事指引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9〕393号)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局园林工程处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办事指引.doc

  附件2.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重点地段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发包方式审核表.doc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郑伊丹,电话:8384998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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