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林业园林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结合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有关工作实施情况,我局对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就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稳定联审决策建设方案
根据广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实施细则规定,经联审决策程序稳定的建设方案可同步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建设单位应组织对设计内容可实施性的充分论证和研究,切实稳定建设方案。经联审决策通过的建设方案,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变更。初步设计应在联审决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深化,施工图设计应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深化。
二、明确各阶段设计工作流程
根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园林绿化工程类)>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8〕636号)要求,建设单位完成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工作后,应按工程建设基本流程顺序推进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评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其中,概算工作应符合《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林业和园林工程项目概算审批工作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8〕744号)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和园林工程项目概算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概算评审结果应作为控制投资规模的依据。
三、明确施工图编制要求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开展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并依据施工图设计开展现场施工,依据施工图预算进行施工投资控制。
施工图预算额度不得超过概算对应的工程费。施工图预算应由建设单位内部审核、批准,作为项目施工、资金支付、工程变更和结算的依据。建设单位可委托第三方开展预算审核工作。
初步设计和概算达到施工深度要求的项目,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初步设计和概算可作为施工图设计和预算使用,不再重新编制。
四、明确施工图审查要求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涉及综合性公园建设、建筑、构筑物、桥梁、高堆土、大体量假山叠石等内容的,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项目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发生设计变更的,设计变更图纸应经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方可继续实施。
五、做好开工前准备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阶段,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同步开展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现场摸查、施工围蔽、场地清杂、管线勘察,做好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提前开展树木砍伐迁移、道路占用开挖报批等工作。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0年9月14日
(联系人:郑伊丹,电话:8384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