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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及指引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办事指引(2012年6月)

发布时间:2012-05-30 16:00:00 来源:广州林业和园林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局制定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事指引,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备案

项目招标前,招标人持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附件一)到市林业和园林局办理招标文件备案后,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二、资格预审公示

招标人应当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公示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附件二)。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附件三)。

四、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和确定中标人后,持相关资料到市林业和园林局办理该项目招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后,凭备案回执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中标通知书(附件四)。招标人在成功办理中标通知书后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投标文件副本递交到我局留底。

五、合同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市林业和园林局办理合同备案(附件五)。

六、实施时间

本指引自二O 一二年六月六日 开始实施。旧指引与本指引若有不同之处,以本指引为准。

 

附件一: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指引

附件二:资格预审公示

附件三: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四: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备案指引

附件五: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备案表

 

 

二O 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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