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修订局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局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评价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计29项局属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招标工作,合计招标金额 7.25亿元,其中施工项目15项,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2项,监理项目5项,设计项目3项,其他项目4项。除一项监理招标失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名),其余项目均顺利完成招标工作。
受理并处理招标投标有效投诉1宗、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交疑点问题1宗。
29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评价考核结果均公示于局网站,其中有7个项目逾期送达考核表。11个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评价有扣分情况,主要集中在业务流程不熟悉、招标文件评审内容设置不合理、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编制不细致等方面。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20年招标代理机构评价考核情况汇总表》。
二、存在问题
(一)招标文件评审内容设置不合理
1.存在问题:招标文件评分表中设置不合理的业绩、奖项、证书要求,或设置明显超出项目实际需求的财务指标。
2.改进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强化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招标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二)招标专业知识薄弱、流程不熟悉,在招标工作中出现疏漏
1.存在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因资料编制过程不细致导致招标文件修改错漏、挂网文件错漏、评标报告错漏等,耽误项目进度;未按最新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
2.改进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国家、省、市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范本,熟知招标程序、方式、方法、标准和要求,提升招标文件编制能力,夯实业务基础;应增强服务意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招标投标工作,提升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为招标人提供效率高、质量优良的服务。
三、相关工作要求
请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招标代理机构评价考核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时,应同步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评价考核表(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单次考核招标人评价分值将评定为0分,并予以公示。
请局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参考本次通报考核结果加强对招标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优选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业务。
请各对口业务处室做好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特此通报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1年2月8日
(联系人:郑伊丹,电话:8384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