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诚信档案,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广州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20〕35号)和园林绿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行业特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增加了园林绿化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信息模块。现就有关信息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登记流程
(一)办理流程。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信息登记工作按照《园林绿化人员信息登记办事指引》要求开展,登记流程包括信息录入、审核、公示和入库等步骤(详见附件1)。
(二)责任部门。企业人员业绩信息初核工作由我局委托广州市城市绿化协会开展,复核工作由我局负责,交易中心负责信息平台支持和技术保障。
(三)公示信息。企业人员信息在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企业信息—企业公示/园林人员业绩公示”栏目进行公示。
(四)诚信声明。企业登记人员业绩信息时,应上传签字盖章的《园林绿化人员入库承诺书》(附件2),方可办理信息登记。
(五)核对要求。业绩信息审核过程中,对业绩相关材料存疑的,企业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查验,查验通过后由企业修改业绩信息并再次提交审核。如无法证明资料真实性,将采取电话或函件咨询、档案查阅、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
二、时间要求
园林绿化企业人员信息登记工作自2021年5月17日开始,请各企业抓紧组织开展登记工作。完善园林绿化企业人员信息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企业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信息将全部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具体应用时间另行通知。
三、投诉处理
园林绿化人员信息在公示期间收到有效投诉的,由我局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进行调查处理。投诉书不符合第七条规定,或投诉存在第十二条所述情形的,不予受理。
如发现企业登记信息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照广州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文件规定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郑伊丹,电话:8384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