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G2020-2366
二、项目名称:广州花园(锣鼓坑片区)——空中栈桥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惠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中山南路9号
被投诉人: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3331号中建科工大厦38层3801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0年7月8日收到投诉人惠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广州花园(锣鼓坑片区)——空中栈桥(项目编号:JG2020-2366)”的评标结果提出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人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拟任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任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认为部分投标文件增加其他信息,不符合招标格式要求。
(三)认为部分投标文件仅加盖电子印章,未按招标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因此,投诉人认为应否决其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处理决定
经核查,本机关投诉处理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书交标日期前,被投诉人拟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已完成专职安全员变更,符合本项目招标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的要求。
(二)该项目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经济标与技术标同时开启。被投诉人投标书中《用于审查的业绩》增加的“项目编号”属于冗余信息,不对评标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被投诉人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印章,电子印章是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电子化招投标的程序办理,能够证明投标资料的有效性,具有投标人公章的法律效力。
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不对本项目评标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对“否决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诉主张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于2020年8月11日出具《招投标投诉处理决定书》(穗林业园林招监〔2020〕1号)。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