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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指引

5月11日出行防疫政策提示

发布时间:2022-05-11 16:48:17 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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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风险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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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提醒

  广东省深圳市

  5月9日,广东省深圳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为5月4日外省返深人员及密接者排查中发现。

  四川省广安市

  5月9日,四川省广安市报告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为省外返广安人员,2例为上述返广安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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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急提醒

  自4月25日以来有四川省广安市,5月4日以来有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及南山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及所有穗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请跟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主动报备,接受社区相应的健康管理。

  温馨提示

  来(返)穗人员严格执行“29号通告”、“30号通告”、“31号通告”。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居委(村委)、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市民在外要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眼、口、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如需要前往各类室内的娱乐、休闲场所、旅游景点,要提前预约、有序进入,并减少在密闭场所的逗留时间,同时配合测温、查码、扫码、一米距等防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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