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总体要求和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与林业园林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理念,大力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联系实际学,印发局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方案全面系统学,用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带着问题学,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州林业园林事业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研讨学习。深化认识,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理念精神和丰富内涵,不断提高认知水平。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林业园林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工作机制。结合局主要领导人事变动情况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成立以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与林业园林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履职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针对2021年法治广州建设考评结果,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要求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逐条对照考评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深入剖析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
三、全面深化整改工作,推动林业园林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完成《广州市绿化条例》修订工作,新《条例》率先在绿化立法中旗帜鲜明地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立法目的和绿化工作的基本遵循,首创树木保护专章制度,并将全过程民主、全方位监督、突出乡土历史文化传承等内容贯穿到条例中,明确砍伐树木审批等绿化管理履行专家论证和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规定。完善《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广州市历史名园保护办法》和《广州市特色风貌林荫路认定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历史名园和特色风貌林荫路的保护和管理。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议事制度》,健全决策专家顾问制度;修订《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定义和范围、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本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三)有序推进重点项目整改。87条道路和4个城市公园已全部通过整改评估验收和公示,后续将持续加强对迁移树木精细化管养,巩固整改成果。审慎推进人民公园整改,成立专家顾问委员会和公众意见咨询委员会,编制《人民公园树木保护专章》,人民公园上提市级管理。
(四)规范开展绿化审批。成立市攻城拔寨项目绿化审批服务工作专班,对广铁白云站、机场三期、广州地铁等重点项目实行“点对点”服务,坚持树木保护前置,指导编制树木保护专章。新政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办理绿化审批1123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各区开展园林绿化行政审批专项检查。
(五)加强园林绿化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破坏绿化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2021年10月至今,全市绿化行政执法立案303宗,结案209宗,罚款968.81万元。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市委编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各区园林绿化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市11个区健全了园林绿化机构,增强了管理力量。开展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事中事后监管情况检查评估,对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收回“古树名木迁移审核”等4项市级审批权限。
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累计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新闻报道5000余篇、微信公众号1000余篇,网站信息2000余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性解读文件6条,采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丰富解读形式,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和检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对不宜下放古树名木迁移审核审批等4项事项,完成收回工作。落实国办关于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梳理低风险植物清单,启用新版检疫办证系统,实现即时办理跨省《植物检疫证书》,顺利完成“优化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改革工作任务。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修订《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规范绿化行政许可实施,制定印发《绿化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梳理32项下放镇街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及相关自由裁量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印发实施《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共完成局机关及局属执法单位184名执法人员的换证。做好2021年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2528宗、行政处罚10宗、行政强制8宗、行政检查227宗。
(四)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同时自觉接受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对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2022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3宗,复议机关均裁定维持我局决定。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定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工作指引》《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局政策法规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共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重大行政决策和16项报市政府审定事项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六)认真开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各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对照新修订的《广州市绿化条例》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对涉及违法设定罚款、建筑垃圾管理等内容开展对本部门组织实施的地方性法规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提出清理意见。
(七)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2022年,我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切实做好应诉各项工作:按程序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履行送达、调查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时参加庭审。对该案件一审二审法院均已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八)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新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广州市绿化条例》实施准备情况,切实做好《条例》实施准备工作;举办全市林业园林系统学习培训会,要求全市林业园林部门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规范行业管理,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
(九)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印发实施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系统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特殊节点为契机,开展“进公园、进校园、进市场、进社区”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试,2022年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全员1470人参加了学法考试,并全部通过,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为100%。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的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如: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依法行政工作措施创新不够,缺乏开拓创新思维和法治创新工作举措;对基层培训指导和监管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等。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利用法治讲座、专题研讨、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不断激发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法治修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二)积极开拓创新思维,结合林业和园林行业工作实际,研究探索法治建设工作新举措;(三)加强对下级和局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不足,促进我市林业园林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