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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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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16:28:06 来源: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2020年,我局进一步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广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广东省林业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与林业园林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我市林业和园林法治水平。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提高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部署和落实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同时,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学法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提高林业和园林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工作水平,切实推进法治建设。

  (二)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1.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工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化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法治保障”指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配合市人大完成《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立法工作;完成法规配套制度《广州市处置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办法》的制定和公布实施工作;组织起草法规配套制度《广州市滥食野生动物举报奖励办法》,拟作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实施。

  2.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颁布实施后,我市组织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疫情防控以来,全市林业、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4.8万余人次,深入林区、酒楼、食肆以及涉及野生动物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检查67.3万个次,发放宣传资料2.8万份,立案106宗,收缴、没收野生动物共1.2万余条(只)。开通网络监测平台890个,下架、屏蔽有“野生”“野味”等字样的商品15495款。

  3.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积极开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特殊时期为契机,开展“进公园、进市场、进社区”形式多样的宣传,激发市民广泛参与的热情,提高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拒食野生动物意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近两年,共发放爱鸟救护手册、湿地保护折页、野生动物宣传挂图等2万余份;发布公园广告宣传栏100余次;广州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羊城晚报等近10家主要媒体进行了近70余次正面宣传报道。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1.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根据省政府调整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省下放、委托我局事项的承接与具体实施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清单和各阶段配置清单;持续推进市级行政权力精减工作,及时向市职转办提出事权下放建议。

  2.进一步优化林业和园林政务服务

  积极做好迎接国家“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服务能力,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时限压缩率88.05%;即办件率63.63%;审批环节由原来的6-7个环节,减少到现时的4个环节;100%达到“跨域办、就近办、预约办、自助办”;落实2个“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8个“一件事”导办事项。

  3.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

  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严格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导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根据国家、省、市对落实“互联网+监管”的相关要求,在省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市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填录工作。每月对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录入,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了每个监管事项都有检查数据。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在《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广州市处置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立法起草过程中,为提高立法质量,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征求相关单位和区林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相关内容进一步论证。为提高社会公众对立法参与度,举行了征求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座谈会,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和管理相对人代表意见。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严格按照《广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及制度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必须经充分调研论证,文件初稿经局法制部门审查修改,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并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后,送市司法局审查;未通过市司法局审查和统一编号的,一律不能对外发布实施。2020年,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古树名木迁移管理办法》《广州市处置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

  3.认真开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指定法规部门和专人负责,对本部门组织实施的《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6件地方性法规以及《广州市处置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办法》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对可能涉及民法典原则和规定的法规条款逐条逐项比对、研究,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需要废止或修改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别提出清理意见。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工作,根据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和《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结合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规定》,对我局承办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起草、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提交审议等工作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2020年,我局“编制《广州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年)》”列入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我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征求公众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按时按质提交市政府审议。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审查

  为规范局系统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我局根据《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先后制定印发了《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贯彻实施<广州市政府合同审查规则>的通知》,明确我局政府合同审查范围、审查资料和审查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政府合同管理制度。我局法制部门积极开展合同审查工作,对局属单位和局机关处室送审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2020年,共审查我局及下属单位政府合同260多件。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根据《广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办法》的要求,在广州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公示年度行政执法数据;作出行政执法行为后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在2019年制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的基础上,2020年制定了《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

  2.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一是落实《广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严格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对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法进行法制审核。二是严格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及申请强制执行。针对案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研判,及时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我局法制部门共审核林业及绿化行政处罚案件148宗,启动集体议案程序审议案件25次,组织听证会9次,就28宗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林业局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林业和园林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案卷评查情况以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同时自觉接受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对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2020年,我局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已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并在局网站公开;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5宗,其中4宗复议机关裁定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1宗正在复议审理中。

  2.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对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切实做好应诉各项工作:严格按程序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履行送达、调查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规定参加庭审;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调解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2020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共3宗,其中2宗法院已判决驳回起诉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1宗正在审理中。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依托省集约化网站群平台,规范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及维护方式,梳理完善含9大板块、122个子栏目,充分体现广州林业园林行业特色的网站栏目体系,统筹做好局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发挥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2020年,累计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新闻信息1605条,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326条、微博信息545条。局网站发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务五公开信息4829条,包括决策类信息27条:决策预公开信息5条、决策后公开信息22条,执行类信息2123条:行政执法信息2118条、其他执行公开信息5条,管理类信息301条:权责清单信息282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9条、“双随机”公开信息8条、行政复议信息2条,服务类信息290条:网上服务实施清单信息280条、网上服务一件事信息10条,结果类信息2088条:行政许可结果公示信息2032条、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信息55条、工作情况公开信息1条。完整、准确地在本单位网站公开依法应主动公开的单位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其他政府信息,并依据实际情况及时作更新。

  (九)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

  制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民法典》活动。组织举办民法典培训学习讲座,邀请了广州市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范利平教授进行授课,局机关及局属单位300多人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学习。通过学习培训,让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完整、系统的了解,为全面提升林业和园林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奠定理论基础。

  2.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新《森林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的通知》(林办发〔2020〕19号),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新修订)的通知》,要求各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新森林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职责。组织举办新森林法学习培训班,邀请省林业局法规处许再荣调研员就森林法修改背景、修订思路和主要法律制度及如何做好新修订森林法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解读授课。局机关及局属单位140多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森林分局、各国有林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在分会场学习。通过对新森林法的深入学习,促进林业干部职工对法律规定的准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根据《广州市法宣办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和园林系统实际,制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系统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纳入2020年全市普法重点范围,并向市法宣办提供相应的法律条文及学法考试题。

  2.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12月4日,省林业局联合我局,在越秀公园举办了主题为“一起来,‘法’现森林精彩”的2020年广东林业“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活动邀请了近200名广东青少年志愿者代表参与,通过领导致辞、志愿者宣言、有奖问答、野生动物标本展览、法律法规知识展示、派发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向市民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等法律知识,旨在增强市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由于现行行业法律法规比较集中于规范事前审批,对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监管程序等缺乏相应具体规定,同时,部分执法工作人员习惯于通过审批手段进行行政管理,对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不熟悉,缺乏主动开展相关监管业务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完善具体监管制度,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力度。

  (二)依法行政工作措施创新不足。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局限于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推行的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缺乏开拓创新思维和法治创新工作举措。

  三、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进一步规范证明事项,清理证明材料;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精简审批环节与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

  根据新修订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修订局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林业和园林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

  (三)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局年度依法普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管理、服务各个环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新法颁布或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组织举办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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