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2月27日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5年3月25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并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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