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4日,市林业园林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广州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纪念堂站附属工程(E出入口及1#风亭)城市树木迁移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4条。具体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
关于广州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纪念堂站附属工程(E出入口及1#风亭)城市树木迁移意见公众参与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单位/个人 | 意见 |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 备注 |
1 | 林先生 | 1、反对破坏这批高龄树木及其周边环境2、该公示未有标明这批树木是迁移还是砍伐,只用模糊不清的语句表达可能迁移,或砍伐。而若是迁移的话,需明确告知迁移后位置,以接受市民监督。3、若要砍伐,则我等市民表示强烈反对。首先这批树木都是几十年的老树了,极具保育价值,而且其年龄可以说是随着这片小区的建造同时期栽种的,历经数十年的风风雨雨,与社区居民具有非常深厚的感情,也对该小区的生态绿化拥有卓越的贡献,附近鸟群皆有在这批树上筑巢,即使近年来遭遇工程的噪音影响离开,仍有时候停驻在这批老树上,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其次,该地铁线路工程确实有便民、利民等必要性,但在该位置建立出口却无合理必然性。在该位置以西100米左右拥有D1、D2两个出口,这两个出口与E出口之间只相隔一条马路,且同行人流并不算多,而南北向的马路也非车行主干道,主干道为东西向的东风路,且所谓新增出口附近只有居民区与总工会,并无客流所急需抵达的建筑,最后,此出口竟然建在居民区范围内,若因该出口导致此区域外来人口流动增加,这将会造成整个居民区的居民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其人流往来产生的噪音也会侵扰附近居民。故此,劳民伤财还要破坏生态环境来增加一个仅相隔100米的出口,毫无必要,反而害己害人。基于上述原因,本人强烈反对该市政项目为一己之私恶性毁坏这批树木的生命,及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 | 一、该项目为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中山纪念堂站附属工程(包含E出入口及1#风亭),属于城市重点建设项目。 二、原建设方案需迁移树木25株,经过优化方案,申请迁移树木数量减少为13株。公示材料《绿化清单明细表》在拟处理方式栏中已明确为处理方式“迁移”,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了迁入地。 三、根据相关规划方案和《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中山纪念堂站总平面规划中附属工程E出入口及1#风亭为车站消防必要出入口,因此,无法变更调整设置。 四、已与该市民沟通和解释。 | 平台留言 |
2 | 越秀区 市民张 | 1.公示中人行道树木A21与A22不应该被迁移。根据已公布的资料与我所掌握的信息,此两棵树木计划迁移的目的存粹是提高辨识度与制造建筑景观,无任何工程上的不可替代性。此两棵树有一定树龄,树荫浓密,为附近居民和所有行人提供了重要的遮阴,降温,挡雨,阻尘,抑噪等功能,这些对人民群众来说远比车站进出口的门面重要。在存在大量其他可以提高辨识度的手段及周边有充足的可通行空间的实际条件下,迁移此两株树木完全没有必要性。 2.与本次树木迁移区域相邻的兴隆广场,本拥有多棵大树与大量其他绿化,但为了保证地铁工程的顺利施工,所有绿植都在两年前被清除一空。本次又要一次性迁移20多棵树木,其合理性值得商讨。本人认为施工区域边缘位置的树木应尽可能保留。 3.2020年以来,东风路沿线绿化遭到大面积破坏,有些是必要的,有些则完全是某些已被党纪处分的行政行为的残余。在其造成的后果实际上没被认真弥补的情况下,希望贵局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尽量保护有尚存的绿化资源。 | 一、项目西侧为小区人行通道,如占用作为施工通道,则对居民通行造成风险,且入口有消防栓设施,不适合作为施工通道入口。经过对施工场地布置优化,需从北面设置施工通道,通过叠图分析,需迁移编号A21、A22树木。 二、经过优化建设方案,公示材料《绿化清单汇总表》中迁移树木数量13株。其中2株大叶榕(编号A10、A11)离基坑边线只有0.5m,基坑的挖掘和施工会破坏树木的根系和土壤结构,容易导致树木倒伏或死亡,故需迁移种植利用。 三、原建设方案需迁移树木25株,经过方案优化,申请迁移树木数量减少为13株,已最大限度减少树木迁移的数量。 四、已与该市民沟通和解释。 | 邮箱留言 |
3 | 刘敏 | 1.首先很感谢五湖四海的工人,背井离乡,来到广州,为广州城市建设的贡献自己的大好青春,我作为当地居住者,表示感谢与支持。2.树木也见证了城市的发展和需要。3.同时希望在出入口建设后,对区域的布局能够规划。 | 采纳。 | 平台留言 |
4 | 谢先生 | 感谢建设工人对我们广州市城市化建设推进做出的贡献。 | 采纳。 | 平台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