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要求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如我方(绿化工程施工单位,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符合资质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并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明确由我方承担绿化工程施工任务,我方是否有资格参与该项目投标?
答复: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