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树木保护专章中设计砍伐树木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补植,有哪些相关文件依据?
答复:一、《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二、《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经批准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对树木所有权人进行补偿;树木迁移后一年内未成活或者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补植相应的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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