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梯建设涉及树木的情况,建议对可能涉及树木的项目在前期充分与属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接沟通,并在取得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许可后,按规定向属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城市树木迁移审批手续。申请人应在编制电梯规划建设方案时,向规划部门一并提供涉及的树木情况,分类意见如下:对于古树名木应严格避让保护,按《广州市绿化条例》落实原地保护措施;对于胸径大于80厘米的古树后续资源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避让,尽量不迁移,禁止砍伐。对于其它大树建议也本着“能修剪不迁移”“能迁移不砍伐”的原则进行方案设计,确需迁移的,应在方案中一并包含迁移后续管养意向。如申请迁移古树后续资源或砍伐其它树木,根据《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在绿化审批过程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征询公众意见等工作,最终再确定是否准予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