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广州市公园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将公园噪音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划定功能区划、配备噪声监测设备和加强现场管理等措施进行管控。绝大多数市民游客都能够按照规定积极配合,在指定的区域和规定时限内开展活动,以往反应较大的噪音矛盾基本得到妥善解决。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我局会同市环保局按照国家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的规定,完成划定广州市公园名录内各公园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的工作。同时指导各公园管理机构根据公园规划和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结合公园主要功能和游人需求,在公园划定安静休憩、健身、娱乐等区域。
(二)配备检测设备。督促有条件的市、区重点公园配备噪音检测设备。全市公园景区共安装噪音显示屏64个,并配备129台手持式噪音监控设备。
(三)加强管理。将公园分区规划在主要出入口及活动场所进行公告公示,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引导市民游客按照指定的区域、时间和音量限值开展活动。对于偶尔出现的不在规定区域、不在限定时间开展活动的群众,公园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劝导。
(四)强化监督指导。我局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公园管理机构改进噪音管理工作。
在此,我们也呼吁市民朋友们,公园作为公共活动空间,需大家相互尊重和谅解,共同营造和谐的休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