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公园文明游园须知
为保护珠江公园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根据《广州市公园条例》,特制定以下游园须知,请广大游客共同遵守,做到文明游园。
一、爱护公园环境,保持园内环境整洁。不乱扔垃圾和废弃物,不随地吐痰、大小便。
二、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爱护园内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攀折花木,不在树上拉绳挂物及吊床。
三、严禁进入栏杆内参观,不携带动物入园,禁止在园内放生动物。
四、爱护公共游览设施,不在园内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不在路椅上躺卧,不晾晒衣服。禁止使用帐篷、吊床与地面铺垫。
五、注意安全,看管好自己的小孩,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不在水边、陡坡、防护栏及隔离栏等危险区域玩耍和照相。禁止在园内进行游泳、捕鱼、打鸟等影响自然生态行为。
六、遵守公园游园规定,自觉有序参观,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翻越围墙、栅栏和绿篱,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妨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入园。
七、每日十三时至十五时和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禁止在公园开展使用乐器、音响器材的活动和歌唱等产生较大音量的活动,其余时间按《珠江公园功能分区示意图》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
八、严禁在园内进行非法经营、封建迷信、黄赌毒及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禁止摆放宗教类物品。
九、严禁在公园内散发、张贴、悬挂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品等商业性宣传,以及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推销、问卷调查、商业摄影、团建活动等)。
十、为确保游客安全,未经允许,禁止机动车(含残疾人机动车)、自行车、儿童自行车、滑板车、轮滑等进园。禁止放飞风筝、使用小型飞行器(含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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