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园须知
为保护公园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根据《广州市公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游园须知:
一、遵守公园管理规定,不得妨碍公园管理活动。
二、按公园游憩活动分区示意图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团队活动实行审批制,在公园活动的团体必须到公园管理处做好审批登记。不影响他人游园,不得私自占用园道、亭廊等场地实施“霸位”行为。不得私自利用公园场地开展收费培训及其他经营性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每日13:00-15:00和22:00-次日8:00,禁止在公园开展使用乐器、音响器材的活动和歌唱等产生较大音量的活动。
三、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口香糖、包装袋及其他物品。禁止在公园进行野餐、钓鱼、宿营、营火、烧烤等活动。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未经公园允许,不得进行商业性拍摄活动。未经公园允许,不得放生动物或种植园外植物。爱护野生动物,请勿触摸或伤害园内动物。
四、爱护公物。不损毁绿化和公共设施,不捕捉或者伤害动物,不攀爬、采挖、损毁花草树木及践踏草坪。不在公园的设施、景石、雕塑、墙体等涂写、刻画。
五、文明游园。不在公园的亭、廊、园椅、护栏等设施上践踏、躺卧及晾晒衣物,不袒胸赤膊、衣着暴露或在园区进行不雅动作。进行跑步、竞走等运动时不并行挡道,不随身携带大音量音响,注意避让行人。
六、安全游园。遵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公园游览秩序,禁止在湖中游泳、戏水、洗衣物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及群众安全的、带攻击性的管制器具如木棍、铁棍、长鞭等危险品进园。禁止携带犬只、禽鸟等及其他宠物进园(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扶助犬除外)。禁止打麻将、打鸟、放风筝等活动。在园区使用遥控船、无人机等须获得相关专业部门和公园许可。
七、禁止开展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禁止乞讨、传销、推销、打架斗殴、非法集会、聚众闹事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未经公园允许,禁止展示标语、横幅,禁止派发宣传品或兜售物品。
八、禁止机动车、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入园。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公园内专用蓄电池观光车辆,公园作业车辆和执行公务车辆除外。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入园的车辆,做到限时、限速、限路段行驶,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九、禁止在公园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十、公园开放时间6:00-22:00。部分景区开放时间:流花西苑、农趣园、浮丘、法兰克福花园(4-8月)7:00-18:30,(9-次年3月)7:00-17:30;宝象乐园(4-8月)8:30-18:00,(9-次年3月)8:30-17:30。非开放时间请勿在园内逗留。
凡违反上述条款的,公园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广州市流花湖公园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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